「地理隔絕性」的優點,可降低衝擊?
可能藉「集中管理」將問題與後遺症有效地限制在「特區」之內嗎?
基本上,絕大多數「賭場合法化」的支持者,都不會支持全面性地開放,而全世界「賭場合法化」之國家,也都是以「特區」形式開放,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為,對開放「賭場」所會產生的問題及後遺症,普遍具有相當大的疑慮。在以「特區」形式設立的前提下,國內的支持者大多皆以「具地理隔絕性」為選點的主要考量,可見,這些支持者無非也認同開設「賭場特區」會帶來種種問題及後遺症,而其背後的思考邏輯則是以為藉「集中管理」,可將問題與後遺症有效地限制(或是控制)在所謂的「特區」之內,但是,可能嗎?其實,這種邏輯所反應出來的,不正是應加以批判之「可以犧牲弱勢的霸權心態」!其正當性顯然站不住腳—也就是在價值上根本就不應該這麼做。
「承載量」與「賭博人口」的關係
其次,我們來檢驗藉設立「博弈觀光特區」來「滿足人們賭性」、「改善賭風猖獗及與賭博相關後遺症」的論點,在台灣到底有沒有意義?以台灣賭風如此猖獗的情況下,這麼多好賭的人口,豈可能是區區幾個「賭場特區」所能容納得下的。如果特區只容納得下少數的「賭博人口」,對於滿足台灣人好賭的天性,或改善賭風猖獗及與賭博相關後遺症等問題,豈會得以產生絲毫的效用?以台灣的賭況而言,要想容納無所不賭的眾多賭博人口,「特區」勢必得大到人們難以想像,或甚至是必須普遍設立,才有可能得以滿足大多數的賭徒。真要如此的話,根本也就無法稱之為「特區」了!若非如此,「特區」外的大量賭徒是絕不可能因為人不在「特區」之內就束手不賭了。所以,「特區」之外的賭博問題及其所帶來的後遺症,勢必就不可能因設了少數的「特區」而有起色。
由此可見,就台灣的現實狀況而言,「具地理隔絕性」的意義是不存在的。換言之,設置「博弈觀光特區」就「具地理隔絕性」的條件而言,以台灣的現況看來,顯然不僅是「不恰當」,而且在實際上根本就不可行。
由誰來承擔衍生的問題與後遺症?
再者,將賭場限定在「特區」內的另一層意義,就是要避免讓賭風及相關後遺症蔓延到「特區」以外的地方,如此一來,豈非等於是要讓「特區」去承擔開設賭場的種種惡果,也就是讓「特區」淪為台灣社會開放賭博的犧牲品—分明是一種違背社會公義的思考模式。何況,賭徒人口會隨「賭博機會的多寡」及「賭博場所的易及性」而波動,如果社會上能夠接觸到賭博的機會越多,或是賭博場所越易及,賭徒人口自然會隨之增加—因為,原來並非賭博人口者,會因而變成賭博人口的機會大大地增加了。無庸置疑,開設「賭場特區」就意味著「能夠接觸到賭博機會增加」及「賭博場所的易及性增大」。因此,對於台灣時下嚴重的賭博與相關後遺症等問題而言,只會產生負向推波助瀾的效果—「賭場特區」一但開設,非但原來是賭徒依舊會是賭徒,原來並非賭徒的人則有更多的機會成為賭徒。而這些新增加的賭徒人口,除了會在「特區」賭之外,回到家鄉勢必也會另覓途徑去滿足自己的賭欲,而賭博相關問題也勢將會隨之惡化、氾濫、蔓延[1]—顯然,這麼做根本就不值得。
「觀光賭場」對誰最具吸引力?甚麼人最方便進賭場?
而對於「特區」當地的居民而言,賭場對他們的吸引力,未必會小於(實際上應該會大於)對外地人的吸引力,由於得以接觸到賭博的機會,與賭場的易及性的因素,都大大地增加了,可以預期,只要賭場一但營業,不論是偶爾前往賭場試試手氣,或是經常流連忘返於賭場之中的在地人,一定不在少數(美國的經驗顯示,除了極少數的特例,絕大多數賭場的客源都是當地人)。不難想像,這些在地客源當中的絕大多數,勢將不僅僅會只有個人金錢上的損失,連帶地也將為家庭、親朋好友,及地方帶來種種相關的後遺症,也因此,「特區」本身勢必會因而成為「開設賭場特區」的最大受害者。
「特區內一切都照規矩行事,特區外非法之情事都依法嚴格查辦取締」可能嗎?
此外,從歷來台灣政府執法紀錄,與人民守法情況的實際經驗來看,「特區內一切都照規矩行事,特區外非法之情事都依法嚴格查辦取締」的情況,會能夠有絲毫得以存在的可能性都是值得懷疑的!更何況,以台灣的現實社會生態而言,賭博業者會有可能按規定經營嗎?公權力又可否不讓你我質疑?政府執法的決心與能力又如何?顯然,在台灣要藉開設「博弈觀光特區」以「興利除弊」是會行得通的可能性是微乎極微。
[1] 見葉智魁,透視「以賭治賭」與「以賭興邦」的政策迷思,中央研究院,「台灣社會問題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2001/4/20已接受。
2009年2月2日
「地理隔絕性」的優點,可降低衝擊?-葉智魁
2008年12月19日
葉智魁:離島開設賭場,會導致經濟陣亡!
相信,如果「離島建設條例」中排除任何有關賭場設置的條文,各界均會樂觀其成,而離島居民也才能真正自中獲得好處。相反的,如果允許在離島設置賭場,以美國絕大多數開賭場的先例看來,非但無法「振興經濟」,反而會使「經濟陣亡」。根據許多研究指出,賭博產業進入後會對其他的產業產生兩效:取代效應(substitution)和蠶食鯨吞(cannibalization)效應。這兩種效應會對當地經濟產生嚴重打擊,而之所以會產生這兩種效應,主要是由於有以下三種因素。
首先,就經濟學的角度而言,人們只有有限的時間與金錢可供使用,如果將它們花在賭博上面,就不可能花在其他的活動(投資 、生產、購買、休閒遊憩)上面。基於這個因素,人們原本可花在其他看、聽、吃、喝、住、行、穿、戴、玩、樂、買(這些消費可活絡商業),或從事生產性工作方面(可振興經濟)的時間與錢,會因為花在賭上面而產生取代效應,如此一來,對賭博產當然是有利,但其他的非賭博性產業勢必會因此減少生意而受到衝擊,進而導致經濟受創。
其次,經營賭場的本意就是要把賭客留在賭場裡面,所以賭場就以低價的食、衣、住、行、娛樂為手段來達此目的。基於這個因素,賭場必定會無所不用其極地,設法將賭客留在賭場裡面。在提供低價,甚至是提供免費的食、衣、住、行、娛樂的行銷手段強力促銷下,其他的非賭博性產業,能夠有甚麼能力或條件可以和賭場競爭?用不了多少時間,在明顯缺乏競爭力的情況下,再加上取代效應使得賭場將原本會用在地方經濟的金錢逐步榨乾之後,地方的非賭博性產業就會因而失去生機、逐一關門,這就是蠶食鯨吞效應。
第三,賭博會使人上癮,因為賭的需求是多於「誘發性」的需求,人們非但會愈賭愈想賭,而且會有滾雪球效應,愈賭愈大。基於這個因素,由於賭博會使人上癮,而上癮程度又會因愈賭而愈嚴重,錢也會愈賭愈大。因為無論是將賭博以任何形式予以合法化,都會使得人們得以增加接近賭博的機會,而可以賭博的機會愈多,就會有愈多人去賭並愈賭愈嚴重。如此一來,無論是就人力資源的耗損,或是就財力資本的浪費而言,都會讓地方經濟產生日漸失血的效應,也自然而然就會在經上產生惡性循環,甚至可能導致地方經濟的瓦解,更嚴重的話還可能會降低社會國家的整體經濟力。
其實,單單是這些原因,就不應該允許賭以任何方式予以合法化,更何況這些還未包含其他無可避免的社會、生態成本。總而言之,離島若是開放設置賭場,唯一能夠蒙利的只有賭場投資者,以及與他們直接有掛勾的團體,地方經濟非但不可能振興,反而可能會被斬斷生機,不得翻身,也就是說,地方民眾將會是最大的受害者,而國家社會整体則需付出:社會崩解、家庭破碎、助長青少年問題、犯罪率提昇、組織犯罪猖狂、娼妓問題問題嚴重、助長毒品氾濫、打擊其他生產性事業、生產力降低、偏執性賭博人口的顯著增加…等等各種無可彌補之有形、無形的成本。
2008年12月12日
文化產業--澎湖發展的希望所在(葉智魁教授著)
澎湖的發展與他們許多地方的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在形貌上的確不同,然而,這些問題的本質卻是一樣的,而最後都可歸結成一個問題::「地方的生機與活力在哪裡?」陳其南在八十四年全國文藝季的文化產業研討會中,點出了發展「文化產業」才是最具希望之地方發展模式。就此角度來看,地方的生機與活力就在發展「文化產業」,以往完全以眼前經濟利益為導向之大規模的入侵式、掠奪性、破壞性、剝削式、物質導向的發展形態,必須轉為永續經營為導向的精緻化之內發性、自主性、建設性、人性化、文化導向的發展模式,這種新的發展模式以尊重環境、尊重生命、尊重精神,以及尊重傳統為前提,並強調品味、創意、特色、風格、與鑑賞力的提昇,以期能藉此真正改善整体的生活素質、營造出真正適合現代人生活的舒適環境,而發展「文化產業」便是一種現實與理想兼具、相當有希望的發展方式。
在文化產業的体系下,科技工商及文化傳統是地方發展輔相成的動力,並非是以犧牲地方經濟來維繫文化傳統,而是藉創意、想像力與科技,來呈現、重建、營塑、開發、或創造出具地方特色(傳統、文化、風格、意象…)與魅力之具內涵的產品,並以適度的包裝及運用適當的行銷手段,將人們吸引到當地來接近、認識與了解地方,而如果良性的交流得以因此啟動,那麼在彼此的互動過程中,便會自然而然地啟動地方的產業生機,進而引發相互肯定、彼此包容的態度,並產生對人、地方、環境與生命的尊重,同時營造出優質的文化、生活與產業環境,而進而建立起生命共同体的感覺。生命共同体的感覺產生後,便能根留本土而匯集更大的力量,再進一步共同參與,使得人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打造出真正適合文明人居住的地方,以真正提昇整体的生活素質。
發展文化產業需因此制宜,除卻地方特性,當地居民能夠有正確觀念並願積極參與投入澎湖未來的發展更為重要,也唯有主動積極、自立自主,並藉持續召開「菊島智慧論壇」不斷研本身就是一種教育,既在尋求溝通,也可凝聚共識,同時也是行銷澎湖的一種良方。
在澎湖所具有的地方特色及條件下,豐富的海洋資源可以進一步發展箱網養殖,連帶帶動觀光漁業的發展。當地的天人菊不妨加以善加運用,起碼可將澎湖某處一整片地區種下天人菊,花季一來,滿山遍野開滿天人菊的壯觀場面定能讓人感動。仙人掌亦同,可區種下滿山滿谷的仙人掌,至人掌花開時,又是一場壯觀的花宴,另外仙人掌可設法品種改良,如能生產出高品質的花及仙人掌果,所帶來的經濟效應也可期待。此外,蘆薈也是一絕,它的藥用及美容效果早已被肯定,若能朝此方向研發,也有可能成為澎湖的特色產業之一,事實上,世界最大的蘆薈產品產地夏威夷,蘆薈產品對夏威夷的經濟帶來了相當大的效益。澎湖的風一直被認為是發展澎湖的一大阻力,其實換個角度思考,若能將風力視為可開發利用的資源,由中央投研發經費,也有可能得以讓澎湖成為風力發電研發的翹楚地位,而如果能進一步在風力發電的造形設計上展現特色,澎又可有一大片放著形形色色風車的壯麗景觀的區域來吸引遊客,如此一來,豈非化阻力為助力,既可解決當地電力供應的問題,又可營造出新的觀光資源。這些配合資源發展
的種種大有可為,而且別處也根本無法模仿,勢能成為澎湖永續吸引人的特色。
至於在人文暨社區的發展營造上,筆者商請社區再造經驗豐富的「社區再造中心」主任白錫旻先生,為澎湖點出一個可以著手的發展建議供參考:
原則上,較早發展的地區,或是人口聚落較集中處,可以「時間」為賣點,考察歷史,並以創意辛彰顯文化變遷的種種,使之成為當地特殊之人文景觀,比如以「吉貝」與「赤崁」為例:吉貝擁有美麗沙灘,海水退尚可見淺海處堆有石滬遺跡,只是破不全。舊有街道商店已失去商機,當地一戶戶咕老石建物被不斷拆除蓋成丁卦建築,殊為可惜。建議以下幾點作為發展規劃之參考:
一、 文學性方面:由於該處地點特殊、海邊廟宇林立,也許可邀請詩人墨客多次來此小住,盼望他們賞景賦詩,海邊揮毫,留下感人詩篇,刻在石上、碑上,異鄉遊客至此便可經由詩中意境,体會吉貝幽情。日久,吉貝海邊或許也可成就詩詞石雕產業。
二、 音樂性方面:角落的觀音廟、關公廟等,或可邀請音樂作人才,為吉貝譜曲填詞,晨歌祈福、暮頌感恩調,前者為夫婿與家鄉祈福,後者為日日平安感恩,也可邀請遊客參與晨鍾暮鼓之早晚課,憑添祥和氣氛,若有曲懺成就,感人肺腑,也是歷史一樁,永留故鄉。何沿海角樂音傳誦開辛,也是特色行銷。
三、 雕塑性方面:若有廟宇,願配合曲懺,雕塑特別鐘具,音域豐富,每於歌頌之際,撞鐘遼遠,為家鄉傳播祝福頻率,聞聲有福,何嘗不是佳話?君不見:楓橋夜泊,一詩千古!夜半鐘聲,百年不絕!古今多少人,奔赴寒山原,圓其憑弔夢!
2008年12月11日
澎湖不宜開設「觀光賭場」(葉智魁教授著)
支持在澎湖開設「觀光賭場」的人們一再強調,「設置賭場特區」不僅可活絡當地的觀光產業,帶動地方繁榮,更是振興澎湖的特效藥,彷彿只要有「觀光賭場」,澎湖發展的所有問題皆可迎刃而解。這些人似乎無法体認:「經年累月所累積下來的問題,是不可能藉由任何特效藥在短期內予以解決的。」姑且不論背後是否涉及個人利益,所有推動爭取開放「設置賭場特區」者所提出來的論點,無非是希望能藉之滿足人性需求、紓解地方財政困境、吸引外來資金、帶動地方發展、解決社會問題、增進國家社會福利,當然,這些出發點與立意都相當值得肯定。但是,根據美國經驗,所有支持開設賭場所描繪的瑰麗遠景都是假象,事實與具体的數據顯示,除了極少數像拉斯維加斯的特例有在經濟及稅收上得到利益外,其他開放設賭的地方都非但沒有「振興經濟」的效果,地方產業反而卻因賭場所帶來的「取代效應」以及「吞噬效應」,而導致「經濟陣亡」的苦果。而即使是像拉斯維加斯這個得以在經濟上獲得好處的賭場特區,也毫不例外地與所有開放設置賭場的地方一樣,嚐到了嚴重的負面衝擊,在炫眼的五光十色的繁榮表象下,治安敗壞與犯罪率提昇已成為無法揮的夢魘。換言之,絕大多數開設「觀光賭場」的地區除了沒有產生振興地方經濟的效果外,反而給當地帶來各方面嚴重的惡果。相信,這絕非是澎湖人所想要的「發展」。
其實,無論是個人、地方,或是國家的整体發展的終極目標,都是「利用厚生」,也就是「提昇生活素質」或是「增進人民福祉」,因此,你我的福祉絕不應該,更不容許在發展過程中被犧牲。在短視近利、無知、或是缺乏遠見的情況下,人們卻會很容易地在推動發展的過程中,將這個終極目標遺忘。而從政治、經濟、社會、治安、文化、教育、環境保護等角度來看,推動發展「觀光賭場」都有悖「提昇生活素質」或是「增進人民福祉」的目標。
希望推動在澎湖開設「賭場特區」者,經常以澎湖人窮怕了,作為澎湖應該被准予「開設賭場特區」的正當性理由。但在遠見與天下雜誌的調查中顯示,台澎地區二十三個縣市中,澎湖與其他的縣市比較起來,除了在住民的主觀感覺上算是一個比較「可以住人」的地方,而在客觀的條件上也算是相當不錯的地方。從這些資料結果中,我們似乎無法找到澎湖「窮怕了」的連結,它可能不過是賭博企業、相關利益團体及政客們拿來當作向政府爭取「設置賭場特區」的籌碼罷了。
澎湖若真要提昇生活素質或是增進人民福祉,發展方向必須要正確,所選擇的產業政策更不能牴觸這些目標,我們可以斷定,爭取設賭場特區與發展賭業正好與這些目標完全背道而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