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

葉智魁:離島開設賭場,會導致經濟陣亡!

相信,如果「離島建設條例」中排除任何有關賭場設置的條文,各界均會樂觀其成,而離島居民也才能真正自中獲得好處。相反的,如果允許在離島設置賭場,以美國絕大多數開賭場的先例看來,非但無法「振興經濟」,反而會使「經濟陣亡」。根據許多研究指出,賭博產業進入後會對其他的產業產生兩效:取代效應(substitution)和蠶食鯨吞(cannibalization)效應。這兩種效應會對當地經濟產生嚴重打擊,而之所以會產生這兩種效應,主要是由於有以下三種因素。
首先,就經濟學的角度而言,人們只有有限的時間與金錢可供使用,如果將它們花在賭博上面,就不可能花在其他的活動(投資 、生產、購買、休閒遊憩)上面。基於這個因素,人們原本可花在其他看、聽、吃、喝、住、行、穿、戴、玩、樂、買(這些消費可活絡商業),或從事生產性工作方面(可振興經濟)的時間與錢,會因為花在賭上面而產生取代效應,如此一來,對賭博產當然是有利,但其他的非賭博性產業勢必會因此減少生意而受到衝擊,進而導致經濟受創。
其次,經營賭場的本意就是要把賭客留在賭場裡面,所以賭場就以低價的食、衣、住、行、娛樂為手段來達此目的。基於這個因素,賭場必定會無所不用其極地,設法將賭客留在賭場裡面。在提供低價,甚至是提供免費的食、衣、住、行、娛樂的行銷手段強力促銷下,其他的非賭博性產業,能夠有甚麼能力或條件可以和賭場競爭?用不了多少時間,在明顯缺乏競爭力的情況下,再加上取代效應使得賭場將原本會用在地方經濟的金錢逐步榨乾之後,地方的非賭博性產業就會因而失去生機、逐一關門,這就是蠶食鯨吞效應。
第三,賭博會使人上癮,因為賭的需求是多於「誘發性」的需求,人們非但會愈賭愈想賭,而且會有滾雪球效應,愈賭愈大。基於這個因素,由於賭博會使人上癮,而上癮程度又會因愈賭而愈嚴重,錢也會愈賭愈大。因為無論是將賭博以任何形式予以合法化,都會使得人們得以增加接近賭博的機會,而可以賭博的機會愈多,就會有愈多人去賭並愈賭愈嚴重。如此一來,無論是就人力資源的耗損,或是就財力資本的浪費而言,都會讓地方經濟產生日漸失血的效應,也自然而然就會在經上產生惡性循環,甚至可能導致地方經濟的瓦解,更嚴重的話還可能會降低社會國家的整體經濟力。
其實,單單是這些原因,就不應該允許賭以任何方式予以合法化,更何況這些還未包含其他無可避免的社會、生態成本。總而言之,離島若是開放設置賭場,唯一能夠蒙利的只有賭場投資者,以及與他們直接有掛勾的團體,地方經濟非但不可能振興,反而可能會被斬斷生機,不得翻身,也就是說,地方民眾將會是最大的受害者,而國家社會整体則需付出:社會崩解、家庭破碎、助長青少年問題、犯罪率提昇、組織犯罪猖狂、娼妓問題問題嚴重、助長毒品氾濫、打擊其他生產性事業、生產力降低、偏執性賭博人口的顯著增加…等等各種無可彌補之有形、無形的成本。

3 意見:

匿名 提到...

葉教授的意見,我在「賭博共和國」一書中已經看到了,又在部落格出現,相信會讓很多關心此事的朋友更了解真實的狀況。賭場進來真的不會對澎湖的經濟有幫助,除了讓環境破了個大洞,同時也在摧殘在地的經濟復原力道。想想看,如果博弈特區設在後寮,大家都去那邊消費了,對於馬公的商家會更好嗎??而且把原本的觀光客都嚇跑了,這對於澎湖的觀光產業來說不是在倒退嗎?

匿名 提到...

很多離島人似乎都以為賭場來了,生意就來了,看葉教授的分析,才了解沒有這麼簡單,要分析這些人都去了哪裏消費。做生意的商家要特別注意這樣的分析。

匿名 提到...

幫葉教授補充其下論點,是很重要的立論,可以釐清現在的政治現實與理想社會之差距:

照顧弱勢地區 (離島),或者是幫助任何弱勢團體與族群的用心,絕對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不論是以任何形式將賭博合法化,卻只會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因此,政府絕不能容許有心人士、利益團體、與賭博業者,以任何冠冕堂皇的藉口,將「開設賭場」予以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