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民國八十七年至八十八年—「逼官為賭」的另類台灣奇蹟
1、八十七年二月九日,聯合報以頭版頭條刊出「離島設賭場經建會完成草案 主張另訂賭場管理條例 內政部為主管機關 或由政院設置「離島開發建設指導委員會」負責」的消息。針對經建會已完成此項離島設賭場之草案的消息,內政部長黃主文旋即表達明確而堅決的反對立場,行政院長蕭萬長約見黃主文時,亦表示同意內政部看法,即目前治安狀況不好,不宜設置觀光賭場。
2、八十七年二月十一日上午,國民黨團立院黨團書記長陳鴻基與學者及八個民間團體代表到經建會,表達反對賭博業合法化的意見,該日下午經建會委員會的正式會議決定,行政部門版的「離島建設條例」草案將不列入特許經營賭博業的條文。行政院副秘書長張哲琛於中途加入經建會委員會議,並轉達行政院關切治安的立場,會中除了經建會陳述正反意見時,提及支持離島設立賭場外,無委員發言支持設立賭場,經建會官員會後轉述說,支持者都默然。經建會副主委劉玉山在記者會表示,開放賭場的條文未通過,是因為委員會中明顯未達成開放的共識,主要的意見有三:一、政府目前正大力整頓治安,在國外案例顯示,賭場最益與色情、毒品、黑道犯罪相結合,與政府現階段政策不符。二、台灣地區近年來賭博犯罪的比例居高不下,如將賭博除罪化,對社會風氣有負面影響,特別是對青少年可能有不良影響。三、全面性開放賭博,等於將刑法賭博最張部分條文除罪化,以特別法方式排除適用,似非得宜。
3、八十七年三月三日,澎湖籍立委林炳坤帶領三百多名澎湖民眾、縣長賴峰偉,及縣議會議長蘇崑雄、副議長、議員等人前往立法院陳情,抗議黃主文反對澎湖設置賭場。澎湖縣生態保育聯盟及澎湖各民間團體則發出聯合聲明,表達反對政府在澎湖設置賭場立場,同時也對立法委員在議場要求中央允許澎湖開放設立賭博產業一事予以譴責,指此行徑無異「逼官為賭」。
4、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澎湖縣生態保育聯盟跨海至台灣舉行記者會,發出「離島、本島都不要!反對離島建設條例開放賭場」的新聞聲明,指出立委陳清寶、陳癸淼突然發出通知,將於九月二十五日召開「離島建設條例草案」朝野協商會議,並強烈要求立法委員們於二十五日舉行的協商會議時,嚴拒黑金勢力入侵,也呼籲行政部門嚴防少數人假借選舉利多之名,行政治勒索之實。針對此次爭議,經建會明白表達反對離島設賭場之立場,並提說帖認為有害社會風氣,對地方經濟未必有利,待行政院同意後供立法院表決時參考。
5、十月五日反對賭場合法化聯盟發出新聞稿指出,立委陳清寶、陳癸淼又於中秋節連續假期前發出通知,將再度於六日召開「離島建設條例草案」朝野協商會議,指出表面上是為了離島建設,事實上他們只要搞賭場。協商會會中仍因陳清寶、陳癸淼、及林炳坤堅持將賭場條文列入而未能達成協商。
6、十月八日民進黨立院黨團內政政策小組召開第二次會議,會中針對「離島建設條例草案」作成決議,贊成離島開發建設,但反對設立賭場。38因賭場議題的爭議性被突顯出來,加上選舉在即,立院的討論便被擱置。
7、八十八年六月,由於民進黨籍的高雄市長謝長廷執意發行彩券,引起彩券發行隸屬權的爭議,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彩券條例修正案時,行政院及接獲情報,部分立委有意讓博弈條款闖關。
8、六月十六日凌晨,立法院在委員暴力相向後,及民、新兩黨集體退席的抗議聲浪下,國民黨透過黨政運作與強勢動員,以近乎一黨審議的方式三讀通過「公益彩券發行條例草案」內含「為舉辦國際認可之競技活動,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特種公益彩券」條文。刪除了省及直轄市政府擔任彩券機關的規定,改由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指定銀行擔任彩券發行機構,修正條文也納入賦予賽馬等法源的「博弈條款」:內含「為舉辦國際認可之競技活動,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特種公益彩券」條文。
就博奕條款的表決贊成者之名單上(見表一)一些支持立委的背景色彩看來,不由得不讓人產生相當大的聯想空間。試想想看,究竟有多大的可能,支持這個條款的出發點是會為了要謀取國家利益,或是會為了要增進人民的福祉?
表一「博奕條款」表決贊成者之名單(聯合報,1999/6/17:2)
劉憲同、羅明才、廖婉汝、楊瓊瓔、鍾利德、蔡 豪、曾華德、沈智慧、張明雄、林明義、鄭逢時、林國龍、楊吉雄、關沃暖、何智輝、陳政雄、劉文雄、蔡中涵、羅福助、陳進丁、吳清池、謝言信、周五六、范陽盛、李全教、高揚昇、蔡家福、游淮銀、陳清寶、劉松藩、王令麟、楊文欣、游月霞、蔡玲蘭、許登宮、伍澤元、林宏宗、邱鏡淳、林源山、劉政鴻、張蔡美、鄭永金、林建榮、曾振農、吳克清、吳光訓、曾蔡美佐
2008年12月1日
看,是誰在把台灣推向賭博共合國?(第三部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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