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6日

我們要讓賭博在台灣合法化嗎?

曾提過賭博是誘發性的需求,而非像食、色是可抒解的,賭則會使人上癮,接近賭博的機會愈多愈容易,會誘發更多人去賭,且賭博程度會越嚴重。
無論是將賭博以任何形式予以合法化,都會使人們增加接近賭博的機會,誘發越多人去賭、賭博上癮的人越多越嚴重。

◆可不可能有「良好遊戲規範」?
有論者以為把賭場納入管理,在良好遊戲規範底下,後遺症可降至最低。問題是,可不可能有這種「良好遊戲規範」?
– 賭博業者有可能按規定經營嗎?
– 政府的公權力可否讓我們肯定?執法的決心又如何?
– 賭博行為難道是理性可以遏止的嗎?

若賭博合法化,那在「良好遊戲規範」的前提下,我們該一併檢視的是:
1、色情該合法化?
2、擁有槍枝也該合法化? 
3、貪污更該合法化?

4 意見:

匿名 提到...

台灣人的好賭已是天性了,乾脆就開放吧,讓大家賭個夠,看地下賭場會不會少一點。

匿名 提到...

我反對樓上的黑狗兄所言,澎湖不能開放賭場,賭是愈賭愈大的,愈開放愈像野火一發不可收拾。所以如果開放賭場是政府既定政策,就要有心裡準備要花費巨額資源來收拾殘局。這不是一個有智慧政府的做為。劉兆玄院長說要把賭博合法化,聽起來有點心虛,不太像他這麼斯文的讀書人會做的事。該不會又被黑金政治人物綁架了??

Maco 提到...

有人問了:如果賭場只限制外籍人士來賭,難道不可以開放嗎?
其實應分兩個層面來回答:一、就算只是外籍人士來,因為賭客有需求,所以色情、毒品、暴力等問題還是會發生。二、台灣設賭場不可能只讓外籍人士來,因為沒有這麼大的市場。賭場有一特性,就是賭客會選擇就近的賭場來消費,最好是兩、三小時航程內的,所以拉斯維加斯的賭客都以鄰近各州的為主,澳門以陸客為多。如果澎湖設賭場,誰會來呢?答案是澎湖人及台灣本島人。若要依賴外籍,除因交通不便,我們的設施也比不上鄰近的澳門、新加坡、韓國、馬來西亞等國,所以我們沒有競爭力。若要靠陸客,其實澳門最近的賭場市場很差,除了受金融危機之苦,也因為中國政策對大陸賭客設限。連澳門都面臨這種"被人掐著脖子的"困境,何況是台灣或是澎湖?
如果我們的賭客都是台灣人自己,這對台灣的經濟會有幫助嗎?只不過把錢從左邊口袋拿到右邊,讓國人耗費時間與金錢,是完全沒有成產力的。這都還不論它所產生的後遺症:社會解体、文化崩落、教育倒退…,這些都是澎湖人要承擔的,唉,相煎何太急,我們的執政者何忍呢?

匿名 提到...

昨天報載,馬總統因為在大選前的政見中,當選後有能源稅的計畫,有些縣市就計畫先開徵碳稅,但是他不同意,說:「不能一國兩制,要由中央統籌開徵」。奇怪的是,在賭場的議題上,他就主張:可由離島先試辦。在賭博尚未除罪化之前,由離島建設條例先加列博奕條款,明顯是違法先跑,也違反了他所說的「不能一國兩制的原則」,有向國人釐清的必要。我們都知道,馬總統在選前就傾向開放設置賭場,選後他即刻到澎湖再宣示開放的決心,想兌現他的政見。但是他似乎還沒有評估好,目前還看不出經建會對在澎湖建賭場有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難道澎湖人是次等公民,等實施博奕條款沒有問題後,台灣各縣市才加入?澎湖人是博奕白老鼠?這樣不成熟的政策只會損及馬政府的威信,對目前百廢待舉的經濟沒有任何幫助,只是拉住馬腿,讓政府機器失靈而已。建議馬總統也用他對徵收碳稅的立場來看待博奕:沒有一國兩制,等政府頭腦再清醒些,擬好政策後再一体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