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2日

小金門博奕公投 近7成民眾贊成

離島建設條例賭博條款闖關成功。而開發離島設置觀光賭場,其公投更直接跳過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未來只要公民投票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就可以附設觀光博奕業,並排除適用刑法賭博罪章的規定。自動將門檻降低到「投票人數」的二分之一,而非全國性公投「公民數」的一半。

此次小金門投票率只有26%,但媒體,是乎不會去講這部份,下著特大標題〝近七成民眾贊成〞,帶過小金門的人都同意開辦建設賭場,這是我們台灣的媒體~

2009-04-06


有小金門之稱的烈嶼鄉率先舉辦全台首度博奕公投表決,贊成人數高達七成,雖然不是整個金門縣的公投,但是民眾已經向中央政府表達了他們的意見。

中時影音新聞: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1&nid=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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