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

博奕條款三讀過關 離島賭博除罪化

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 2009/01/12 撰稿‧編輯:呂欣憓 新聞引據:採訪

  備受外界關注的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博奕條款」,12日在立法院進行表決,在泛藍採取「一致投票」下,以壓倒性票數三讀修正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在博奕條款通過後,未來離島只要獲得當地居民公投同意過半,就可以興建國際型休閒觀光賭場,同時離島進口與銷售物品,將獲得免徵關稅與貨物稅的優惠。 立法院國、民兩黨歷經兩次表決,終於讓「博奕條款」闖關,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敲槌宣布博奕條款三讀通過。曾永權說:『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10條之2條文,並將第9條至第10條之1、第13條、第16及17條條文,修正通過。』  在博奕條款通過後,離島將正式「賭博除罪化」,不受「刑法賭博罪」限制。條例明訂,為繁榮離島經濟,只要獲得當地居民公投同意過半,將可以報請中央「特許」,興建重大投資計畫中的國際觀光旅館,並在指定處所經營博奕事業。  法條中也明訂,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的貨品,未來免徵營業稅,進口物品也免徵關稅,並得設置免稅商店。  此外,中央為加速離島建設,也應編列「離島建設基金」,總額不得低於300億元。  全案在表決時,民進黨立委全體投下反對票,不過仍不敵國民黨的「一致投票」,全案最後闖關成功。博奕條款通過後,議場內的民進黨立委高呼口號表達反對立場。立法院外,也有反對博奕條款的民間團體聚集抗議。

1 意見:

匿名 提到...

我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城住了十一年,目睹此域光怪神離的情况,也許台灣同胞不明白設立賭場所付出的代價有多高,不能說人家能為什麼我不能,至於配套措施,談何容易?

只要有賭場,那小孩就不必念書了,只要一個月訓練,就可以月入三千美金以上,大學畢業可能還賺不到,家長忙賭小孩忙玩,而且進了賭場這行業,就無法再換跑道了!萬一被裁員,只好流浪當遊民,因除了賭就沒一技之長了,這就是為什麽此城遊民到處可見之原因。

有了賭場,酒色財氣就來了,誰不知道賭城實際上是美國最大的妓女户,街上的牌樓廣告其實對每家的媽媽妻子女兒都是侮辱,習慣了也就認了,有多無奈!經常見沙漠乾屍,猜也知道賭場恩怨、賭債未還的結果,君不見蜜德湖胡佛水壩內有多少沉屍冤魂!

有朋友醫生想搬到東部申請賓州一醫院,訪談時人事主任問說,「維加維是在美國嗎?」聽了一臉尷尬,两年前市政府準備了一百多萬美金想在美式足球冠軍賽中登廣告,就遭到拒絕,前幾年在通往加州的高速公路上超速被攔,一看到是來自賭場,一面暍罰單一面數說賭城沒一人是好人,何其難堪!

台灣何其小,何必冒這個險將後代子孫的幸福斷送掉?到時候受苦的就是現在的自己了!

ben